今年2月,经中央编委批准,按照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教育部调整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教育部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调整通知》,调整名称如下:
1.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和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整合,组建新的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2.课程教材研究所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整合,组建新的课程教材研究所。
3.教育部外资贷款事务中心并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建新的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和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整合,组建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
5.中央电化教育馆和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整合,组建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保留中央电化教育馆牌子。
6.新建成立教育部宣传教育中心。
7.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更名为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8.教育部考试中心更名为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保留原加挂的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国际教育测量交流与合作中心牌子。
9.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更名为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其中,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正式更名为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为教育部所属正司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此次机构调整之后,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将新增学前教育、普通中小学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业务职能,正式转变为全口径、全学段、全类型的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专业机构。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自2004年设立以来,逐步建立健全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与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相适应的教学评估制度,定期发布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报告、监测报告等,对全面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国际影响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将努力建设国家教育质量评估“研发中心、监测中心”,充分发挥“实施中心、协同中心”功能作用,逐步建成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政治过硬、专业化水平高、公益服务能力强的国内一流、国际影响力大的国家级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专业机构,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教育强国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