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作为重要战略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抓住关键环节,推动改革创新,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促进区域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落实政府主责,增强优先发展“牵引力”。一是完善机制强保障。省委、省政府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修订《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出台《甘肃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年)》《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编制全省教育现代化2035规划纲要,不断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保障。二是优化布局促协调。2018年以来,指导各地统筹结合城镇化进程、学龄人口流动和变化、地理交通、寄宿需求等因素,持续优化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布局,通过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等方式,促进城乡教育同步发展。三是强化督导压责任。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出台《甘肃省教育督导办法》《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甘肃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等,以5年为1个周期,对所有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全面评价,建立健全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职督导评价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凝聚各部门同心同向、协同并进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
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办学条件“保障力”。一是抓经费投入。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2012—2022年,全省累计投入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6007.84亿元,年均增长6.79%。2023年,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8.7亿元,按照县均1000万元标准,对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市县进行奖补,进一步增强区域教育发展活力。二是抓条件改善。持续推进“全面改薄”和“能力提升”项目,累计投入370.93亿元用于改善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通过新建、扩建中小学校等途径,14个市(州)主城区累计增加义务教育学位7.8万余个。自2021年起,实施中小学校“建宿舍扩食堂增学位改厕所”省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2927套,改扩建农村中小学食堂2267个,改造农村中小学厕所540个,切实为师生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三是抓队伍建设。实施甘肃省农村薄弱学校“走教计划”,面向全省75个脱贫摘帽县乡村中小学教师,按每月不低于4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对乡村走教教师按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发放交通补助,在津贴补贴、职称评聘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努力确保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积极开展“国培计划”和省级教师培训等项目,不断提升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2012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逾12亿元,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140余万人次。
关注重点群体,汇聚教育公平“向心力”。一是推动控辍保学动态清零。坚持“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联控联保机制,因地、因家、因人精准开展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采取随班就读、单独编班、职普融合等举措,努力实现劝返复学和教育质量“双促进”,切实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二是护航特殊群体健康成长。通过健全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加强留守儿童服务阵地建设等举措,推动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严格落实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两纳入”政策,确保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同城同待遇”。截至目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达到99%以上。实施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探索构建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特教班和送教上门为辅助的特殊教育发展模式,推动实现“一市州一特校”和人口30万以上的县特教学校全覆盖。三是提升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三进”工作,强化民族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民族地区学校开设民族艺术和民族体育选修等课程,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通过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招生政策向民族地区倾斜、实施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计划等方式,不断完善各项支持保障机制,着力推动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注入内涵发展“推动力”。一是创新队伍管理模式。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和校长聘任制改革,引导校长专心教育教学、专心育人主业。如,庆阳市镇原县实施校长队伍去行政化聘任,设立每人每年近3万元的岗位津贴,加强履职考核,充分激发队伍内生动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探索建立“园区+走教”的乡村办学模式,变学生“走读”为教师“走教”,充分满足乡村学校对不同学科教师的实际需要。二是拓展学生发展通道。启动职普融通试点,指导全省29所普通高中试点中职班、43所中职学校试点建设高中班,积极拓展学生选择渠道和发展路径。2016年起,推动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将不少于50%的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普通初中学校,确保城乡学生同等享受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实现公办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三是提升学校办学质量。印发《乡村学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推进寄宿制学校活力校园建设方案》,整合资源充分激发“两类学校”办学活力,促进校舍“硬环境”和文化“软环境”同步提升,办好群众“家门口”的学校。持续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学校共同体建设,建立办学集团462个、城乡学校共同体400个,大力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